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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签订校医合作协议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18:18】    【浏览量:





1月11日上午,我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医合作签约仪式在图书馆八楼大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海涛,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罗蓓蓓,医院心理治疗中心主任何孔亮出席仪式。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相关人员,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王永、学生处处长郭琦及学校专职心理咨询师等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张海涛主持。

张海涛致欢迎辞,代表学校向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长期以来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向与会院方领导和专家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成就。他表示,校医合作模式的建立是探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守护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有效手段。畅通就诊绿色通道,将为全校师生尤其是疑似精神障碍学生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心理治疗与咨询服务。随后,王永介绍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罗蓓蓓详细介绍了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基本情况,高度评价了我校“三全心理育人体系”建设和“幸福树主题绘画”等特色心理育人工作。她表示,通过此次校医合作,与学校共同探索、建设一套有效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医院将进一步发挥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专业优势,在师资队伍培养、心理障碍诊断和治疗、就医绿色通道等方面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她希望双方在科学研究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签约仪式上,张海涛与罗蓓蓓签订了《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结束后,医院向学校赠送心理健康科普书籍。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我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十余年合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是全面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创新举措。双方将携手共进,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专业的保障。(文:解方舟图:陈帅审核: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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