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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来访者须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6日 00:00】    【浏览量:

一、心理咨询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机构,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管理。

二、心理咨询服务的对象是我校全体在校师生,实行免费服务。

三、咨询范围:有关心理发展、心理适应和心理障碍等方面的心理咨询

四、咨询时间:每次50-60分钟,特殊情况例外。

五、心理咨询实行来访者预约制度,来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预约咨询时间,预约时间确定后请准时到达,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请提前退约。

六、心理咨询遵循来访者自愿自由的原则。来访者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咨询老师,以使个人问题得到更有效的帮助。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七、咨询过程中请坦诚地向咨询老师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为方便后续跟踪咨询服务,需要将来访者的资料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管理,不会透漏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您也可以选择使用匿名或用假名,但最好注明联系方式。

八、来访者应尊重咨询师,不得无理取闹或纠缠,来访者应明确需要咨询的主要内容,并愿意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努力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如果对咨询的效果不满意时,可以提出终止咨询。

九、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不可能一次就会取得明显的效果或者彻底解决问题,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作为来访者的你需要对咨询老师的工作充满信心与信赖,这是心理咨询获得成功的关键。双方真诚的配合与付出是咨询成功的保证。

十、咨询方式:面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

热线电话:62529319 62520172    

网络咨询:QQ204982959     

十一、本须知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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